甘肅中職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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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基本生活,甘肅從2022年1月起,對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有關待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各項待遇將于9月底前落實到位。
調整范圍:2021年12月31日之前發(fā)生工傷并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企業(yè)工傷職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事業(yè)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之后發(fā)生工傷,并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已按國務院相關文件規(guī)定辦理了退休手續(xù)、享受退休費或按月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的企業(yè)工傷職工,以及已在養(yǎng)老保險統(tǒng)籌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的企業(yè)工傷職工參加企業(yè)退休人員基本養(yǎng)老金調整,不參加傷殘津貼調整。
調整標準:傷殘津貼按傷殘等級調整,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07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02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98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93元,五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88元,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79元。按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調整:一至四級傷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不滿10年的,再增加20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再增加30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再增加40元;滿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0元。五至六級傷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不滿10年的,再增加10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再增加20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再增加30元;滿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
生活護理費:傷殘職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調整到3521元;傷殘職工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調整到2817元;傷殘職工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調整到2113元。本次調整中各護理等級生活護理費分別等于或者高于以上數額的,不作調整。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47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39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再增加6元。(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文潔)
來源:新甘肅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