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近日下發(fā)《關于做好2018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1日至7日。
1 報名對象
所有參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中職生、高職院校單獨及綜合評價錄取、職教師資、殘障生、少年班等),均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并采集相關信息。
2 報名條件
1.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連續(xù)三年完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2.應屆中職生按照類型(統(tǒng)考或中職生招生)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往屆中職生僅可按同等學力等資格條件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參加2018年中職生對口的考生須為在甘肅省內普通中專(含中師)、職業(yè)中專(職業(yè)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分農林牧漁類、醫(yī)藥衛(wèi)生類、工業(yè)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等8類參加報名。
3 報名地點
考生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區(qū))招生辦或縣(區(qū))招生辦指定地點;中職生須到考生學校所在縣(區(qū))招生辦或縣(區(qū))招生辦指定地點報名。
4 報名方式
1.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由畢業(yè)學校到學籍所在縣(區(qū))招生辦集體報名。
2.普通高中往屆生、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社會青年及現(xiàn)役軍人等到戶籍所在縣(區(qū))招生辦報名。
3.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學籍所在地的縣(區(qū))招生辦報名。
4.中職生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等證件到就讀學校參加報名,由就讀學校匯總后持介紹信到所在地的縣(區(qū))招生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xù)。市(州)、縣(區(qū))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學校所屬市(州)、縣(區(qū))教育局共同負責;省屬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甘肅省職業(yè)技術教育中心負責,由學校統(tǒng)一為考生辦理學籍審核事宜,不接受考生個人的辦理申請。
5.高考報名時,考生須填寫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經相關部門審查確認后交報名地縣(區(qū))招生辦。
6.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除填寫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外,還須填寫非甘肅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
7.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和港、澳、臺籍人員,憑省公安廳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及相關材料,在居住地參加報名。
符合政策規(guī)定報考專項、地方專項、高校專項、扶貧專項、革命老區(qū)專項、民族專項、農村醫(yī)療專項等專項計劃和擬享受高考中對戶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項目,考生必須回戶籍所在縣(區(qū))報名。報名時,專項計劃的實施區(qū)域和考生資格可參考2017年我省相關規(guī)定。2018年各類專項計劃具體政策按當年下發(fā)的正式文件執(zhí)行。
蘭州新區(qū)舟曲甘南州籍考生在蘭州市參加報名、體檢和,蘭州市招辦負責組織實施。
5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審查結果須公示
隨外出務工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外省就讀,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常住戶籍在甘肅的,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報考者持相關人員戶籍、就讀省份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報名參加高考。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往屆生報考時前一年資格審核有效,可到學籍地縣(區(qū))招辦報考。
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甘肅境內,并將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出具相關證明后,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經審核通過后,各地要將此類考生的審查結果在考生報名地縣(區(qū))招生辦及就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6 無身份證可開具戶籍證明報名
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二代身份證。報名期間確實無法及時辦理正式身份證的考生,可到戶籍所在派出所開具帶數碼打印照片的戶籍證明參加報名,時必須使用正式身份證。臺灣籍考生、外國僑民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考生,應使用公安部門核準的有效證件。
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和社會青年報名參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必須常住戶籍在甘肅,同時,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且無省外遷移軌跡,由戶籍所在縣(區(qū))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其報名申請。報名資格審查由市(州)、縣(區(qū))招生部門負責。報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隨外出務工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外省就讀,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常住戶籍在甘肅的,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報考者持相關人員戶籍、就讀省份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報名參加高考。
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往屆生報考時前一年資格審核有效,可到學籍地縣(區(qū))招辦報考。
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甘肅境內,并將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出具相關證明后,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殘疾考生報名時,除提供規(guī)定證件外,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所有考生報名時必須參加縣(區(qū))招生辦組織的電子檔案信息采集(含數碼照相)。
考生基本信息實行網上采集方式,。市(州)招辦負責對縣(區(qū))招辦采集的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校驗。2017年11月14日前上報藝術類考生基本報名信息數據庫(含藝術類考生照片);12月25日前上報除藝術類外其他類別考生基本報名信息數據庫(含考生照片)及所有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庫(含藝術類)。
對于未能及時提供報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縣(區(qū))招生辦應根據實際情況讓考生先報名,再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免錯過報名時限;對于審查過程中不能確定考生資格的,縣(區(qū))招生辦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規(guī)定以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